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25年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306 发布时间:2025-04-12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以“海纳百川、博极医源”为校训,意为“像海一样包容博大,精勤不倦、广泛而深刻地探究医理本源”。学校于2001年由昆明医科大学联合昆明富达发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办,2004年通过教育部首批审核,确认为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医疗卫生类人才为主的本科大学。学校医药卫生特色鲜明,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先进,学习环境优越,共有22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5个学科门类。2013年通过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首批教学工作评估;2015年在民办本科院校办学水平评估中获A等;2023年在全省民办高校办学情况评估中名列前茅,在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中持续评为优秀。2024年云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我校被评定为全国平均水平及以上的专业覆盖学生占98.26%。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普通高等学校、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高校、云南省文明学校、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云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地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学校(国标)代码:13332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制:四年
(七)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颁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九)校址
1.高新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邮编:650106)
2.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苑路1号 (邮编:651700)
学校高新、杨林两校区办学,2025年录取的新生在杨林校区入学就读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
(https://zs.kyhyxy.com/kyhyxyzs/webb)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招考与社会服务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类别、专业
(一)医学类: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卫生检验与检疫
(二)药学类: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
(三)护理类:护理学
(四)体育类:运动康复
(五)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医疗保险
(六)计算机信息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七)教育类:应用心理学
四、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制定职教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职教高考招生计划,转入普通本科高考执行。
2.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收的职教高考考生应符合云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职教高考考生录取按照专业对应招生考试类别考生进行录取。不跨考试类别录取、调剂。
(三)2025年职教高考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如云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过程中,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同分考生处理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云南省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六)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七)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结合学校专业培养实际需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提出专业选择建议: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医学类及《指导意见》列出的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及《指导意见》列出的相关专业。
六、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身体健康复查不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1.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5000元/年/生。
2.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专业24000元/年/生。
3.制药工程、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疗保险专业20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高新校区:8人间1650元/年/生。
杨林校区:4人间3300元/年/生。
备注:学费、住宿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特等奖学金、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同时设立校级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资助保障。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后、报到注册前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十、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要求,录取工作公平、公开、规范、有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8317524
传 真:0871-68317524
电子邮箱:kyhyjjjc@126.com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871-68317580,67985999(含传真)
学校网址:https://www.kyhyxy.com
招生网址:https://zs.kyhyxy.com/kyhyxyzs/webb
电子邮箱:kyhyxyzs@163.com
微信公众号: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
十三、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四、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职教高考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考与社会服务处解释。